古代奧運會沒有游泳項目。按照現(xiàn)代奧運會創(chuàng)始人顧拜旦提出的所有運動項目都擁有平等權利的原則,游泳項目于1896年進入了現(xiàn)代奧運會。
第1屆現(xiàn)代奧運會設有100米、500米和1200米3個游泳項目。當時,總共有6個國家(丹麥、德國、希臘、匈牙利、瑞典和美國)的26名選手參加比賽。
1924年的奧運會才真正翻開了競技游泳的歷史。比賽首次在巴黎的圖雷萊斯正規(guī)游泳池舉行。
跳水項目起源于游泳運動的發(fā)展過程中。5世紀時,古希臘陶瓶上已有一群男孩頭朝下跳水的描繪。17世紀,在斯堪的納維亞半島、地中海、紅海沿岸一帶的港口,盛行從岸上、桅桿上跳入水中的活動。現(xiàn)代跳水運動始于20世紀,1900年瑞典運動員在第2屆奧運會上進行了跳水表演。1904年在圣路易斯奧運會上,男子跳水首次被正式列為比賽項目。1912年在斯德哥爾摩奧運會上,女子跳水運動員首次被允許參加比賽。直到1951年,跳水才成為規(guī)則完整的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。目前,奧運會跳水比賽共設有8枚金牌。
水球項目是奧運會歷史上最早的集體比賽項目之一。男子水球于1900年巴黎奧運會上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,女子水球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上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。目前,奧運會水球比賽設有男、女兩枚金牌。
花樣游泳為女子項目。20世紀20年代起源于德國、英國等歐洲國家,原為游泳比賽間歇時的水中表演項目,由游泳、技巧、舞蹈和音樂編排而成,有“水中芭蕾”之稱。1920年花樣游泳創(chuàng)始人柯蒂斯(KATHERINE CURTIS)將跳水和體操的翻滾動作編排成套在水中表演,后傳入美國和加拿大。1984年,花樣游泳成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,有單人、雙人兩項。1996年改為集體賽,設雙人和集體兩個項目,后來在2000年改為雙人和集體兩個項目。
游泳的起源、沿革
人類的游泳活動源遠流長,其產(chǎn)生與人類社會的生產(chǎn)勞動、生活娛樂及戰(zhàn)爭等緊密相連,它是人類在征服自然、改造自然的生產(chǎn)勞動中產(chǎn)生,在滿足人們的娛樂、競爭中發(fā)展起來的。
原始人狩獵時,為求取食物而登山涉水,在與人或獸的戰(zhàn)爭及格斗時,游泳是最基本的技能之一。